被提名大法官 不能逃避廢死議題
總統府再次公布大法官被提名人名單,強調應避免過去的全政治意識形態取向,專注於司法職責,尤其在民意最關切的「廢死」議題上,不能再逃避與人民溝通。文章詳述了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其他相關公約對死刑的態度,並提出廢死的配套措施,如終身監禁和教化性勞役。
重點整理
大法官被提名人應避免全政治意識形態,取而代之的是專注於司法職責。
民眾對「廢死」議題的關注,要求大法官與人民溝通。
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僅在53條中的一條提到死刑,並強調即使保留死刑,也需嚴格限制程序與實體標準。
聯合國後續通過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任擇議定書》及第三十六號一般性意見倡議逐步廢除死刑。
兩公約的核心在於約束國家權力、保障個體尊嚴,而非僅限於死刑議題。
政治人權具備特殊性,需避免政治干涉司法。
廢死需有配套法律,如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修復式司法機制、強化被害人保護體系等。
「教化性勞役」應納入廢死的配套選項,國際經驗顯示監獄勞動分級制有助於平衡社會正義與再社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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