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呂秋遠因私生子事件成為輿論焦點,女律師李怡貞在臉書上分享呂秋遠9年前的文章,批評他用「受精卵」代替「小孩」的用詞對生母是羞辱,並對其早期文章的真實意圖表示矛盾。李怡貞進一步探討婚姻與責任,強調婚姻應基於責任與真心,而非利益或激情。她呼籲雙方在爭端中應優先考慮孩子的福祉。
呂秋遠因私生子事件成為輿論焦點,李怡貞批評他用「受精卵」代替「小孩」的用詞羞辱生母。
李怡貞批評部分人將婚姻視為利益最大化的工具,尤其在財務改善後迅速離婚。
呂秋遠2016年的文章認為懷孕不一定要結婚,並主張幸福的單親比不幸福的雙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