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中華救助總會(救總)的上訴,確認救總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其財產被認定為不當黨產,禁止處分。救總於2020年被黨產會認定後,提起行政訴訟,但最終敗訴確定。
救總被認定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其財產為不當黨產,禁止處分。
黨產會於2020年9月22日認定救總曾受國民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及業務經營。
救總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黨產會的處分,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黨產會處分無誤,判決救總敗訴。
救總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但最高行政法院認定黨產會處分於法有據,判決駁回確定。
救總成立時由蔣中正指示籌備,且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曾多次對救總指派業務,具有實質支配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