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因涉嫌掏空公司,一審被判15年徒刑並加裝電子腳鐐。二審期間,張綱維多次違反科技監控規定,台灣高等法院裁定羈押其人。張綱維聲請具保停押,但被高院駁回。他主張違規是因手機當機及家庭因素,並無逃亡意圖,但法院認為他有逃亡之虞,維持羈押。
張綱維因涉嫌掏空遠東航空被判刑15年,並加裝電子腳鐐。
二審期間,張綱維多次違反科技監控規定,台灣高等法院裁定羈押。
張綱維聲請具保停押,但被高院駁回,原因是法院認為他有逃亡之虞。
張綱維辯稱違規是因手機當機及家庭因素,並無逃亡意圖,但未被法院採納。
法院考量張綱維的資源、人脈及過去隱匿行蹤和資產的行為,決定維持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