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偵查隊的呂姓學長與陳姓學弟因意見不合發生肢體衝突,導致陳員受傷。分局對呂員予以記過處分,雙方達成和解。然而,近期有心人士將此事PO上臉書,欲使事件發酵。分局表示已依程序處理,並加強教育輔導。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偵查隊的呂姓學長與陳姓學弟因意見不合發生肢體衝突,導致陳員受傷。
分局第一時間介入調查,對呂員予以記過處分,並協助雙方達成和解,陳員同意以3萬元賠償金和解。
近期有人將此事件PO上臉書,意圖使事件發酵,但分局表示已依程序處理,並無偏頗。
分局對動手的同仁進行懲處,並將其列為教育輔導對象,加強管理考核。
呂姓學長做事積極認真,而陳姓學弟做事較為和緩,個性差異大是導致衝突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