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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買家拒付18萬服務費勝訴!法官認定房仲未盡調查義務
來源: ETtoday
台中一名楊姓男子購買漏水屋後拒絕支付不動產經紀公司的18萬元服務費,遭公司提告。台中地院法官判決,認為房仲未盡調查義務,未如實告知屋況,判決楊男無需支付服務費。全案仍可上訴。
重點整理
楊男透過不動產經紀公司購買一處有漏水及壁癌問題的5樓房屋。
楊男在點交後拒絕支付18萬元服務費,遭房仲公司提告。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房仲公司未盡調查義務,未如實告知屋況,判決楊男無需支付服務費。
全案仍可上訴。
#房地產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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