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再婚後忽視女兒,法院駁回扶養費聲請並免除女兒義務
母親再婚後忽視女兒,法院駁回扶養費聲請並免除女兒義務
來源: ETtoday
南部一名婦人阿美在與第一任丈夫離婚後再婚並生下一子,但自此不再探視與前夫所生的女兒。阿美因多病無收入,申請女兒每月支付1萬元扶養費,但因未盡母責,法院駁回其聲請並免除女兒的扶養義務。
重點整理
阿美與第一任丈夫生女後離婚,再婚生子後不再探視女兒。
阿美因多病無收入,聲請女兒每月支付1萬元扶養費。
法院認定阿美未盡母責,駁回其聲請並免除女兒的扶養義務。
阿美的女兒表示母親自再婚後即未探視她,且未盡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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