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大林電廠5號燃氣機組於111年底除役轉為備用機組,高雄市環保局嚴格監督其使用時數,限制在720小時內,並在啟動時全程掌控排放情形,確保符合高雄市的電力設施加嚴標準,維護當地空氣品質。
台電大林電廠5號燃氣機組已於111年底除役並轉為備用機組。
高雄市環保局嚴格限制備用機組的使用時數為720小時,並設有備轉容量6%啟動條件限制。
環保局全程監督備用機組啟動時的排放情形,確保符合高雄市的電力設施加嚴標準。
三年來,備用機組使用時數未超出上限,且排放無異常,高雄市空氣品質維持在良好至普通等級。
台電公司需符合電業法規定的啟用條件,並優先調度先進機組以減少污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