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詐騙車手被判賠375萬 求償無門喊冤:應找詐團首腦
未成年詐騙車手被判賠375萬 求償無門喊冤:應找詐團首腦
來源: ETtoday
未滿18歲的小豪加入詐騙集團,負責監控和收取款項,導致受害者損失375萬元。受害者提告後,雖然小豪及其父母聲稱無力償還,並希望受害者向詐團首腦求償,但新北地院法官仍判決小豪及其父母須全額賠償受害者。小豪在未成年時參與詐騙,但法官認為其父母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全案仍可上訴。
重點整理
小豪未滿18歲時加入詐騙集團,負責監控和收取款項。
受害者被詐騙375萬元,對小豪及其父母提告求償。
小豪及其父母聲稱無力償還,希望受害者向詐團首腦求償。
新北地院法官判決小豪及其父母應全額賠償受害者375萬元。
小豪及其父母對參與詐騙不爭執,但認為應由詐團首腦負責。
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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