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宣布以 “煽動分裂國家罪 ”判處台灣出版商富察三年有期徒刑
中國宣布以 “煽動分裂國家罪 ”判處台灣出版商富察三年有期徒刑
來源: RFI法文
台灣出版商富察(本名李延賀)於2023年前往中國期間失蹤,並在2025年2月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萬元。富察曾在台灣出版批評中國共產黨的書籍,包括關於新疆維吾爾人被鎮壓的歷史。
重點整理
富察於2023年前往中國期間失蹤,後被指控涉及國家安全罪行。
2025年2月,富察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萬元。
富察在台灣出版的書籍挑戰了傳統以漢人為中心的史觀,並批評中國共產黨。
中國國台辦指責台灣執政黨民進黨壓制島內不同意見,限制言論自由。
台灣總統賴清德將中國描述為“敵對的外國勢力”,並提出打擊中國間諜和滲透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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