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水表案》花蓮民政處長明良臻50萬交保禁接觸證人 檢提抗告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因涉嫌違反個資法,要求戶政人員外出查對罷免提議書簽名,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花蓮地方法院裁定明良臻以50萬元交保,並禁止與證人接觸,檢方對此提出抗告。
重點整理
明良臻涉嫌違反個資法,要求戶政人員查對罷免提議書簽名。
花蓮地方法院裁定明良臻以50萬元交保,並禁止與證人接觸。
檢方對法院的裁定提出抗告。
明良臻在父親及家人陪同下交保,顯得疲憊但感動。
律師房彥輝認為法院裁定的條件可能存在矛盾,檢方抗告可能會以此為重點。
檢方表示明良臻涉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將積極追查是否違反選罷法。
花蓮地檢署接獲檢舉,對明良臻住處及辦公室進行搜索,並查扣證物。
明良臻等7人知悉選罷法規定,違法進行簽章查對,違反個資法。
其他涉案公務員也陸續交保。
#政治
#法律
#地方新聞
找不到符合尺寸 300 x 250 的素材
找不到符合尺寸 300 x 250 的素材
找不到符合尺寸 300 x 250 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