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跑腿」4次賺800元 苗栗男被判關6年
幫「跑腿」4次賺800元 苗栗男被判關6年
來源: ETtoday
鄭姓男子因幫忙跑腿販售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4次,獲利800元,被苗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
重點整理
鄭姓男子在2023年12月間與吳姓藥頭合作,幫忙跑腿販售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鄭男共跑腿4次,獲得800元報酬。
苗栗地院依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判處鄭男有期徒刑6年。
鄭男在偵查、審理時坦承犯行,吳姓藥頭也供出合作過程。
法官認為鄭男行為對社會危害程度非輕,不予減刑。
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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