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25歲的陳姓男子,去年5月1日凌晨在社群平台上看到一名女性友人發文表示「害怕單獨入住旅館」,隨後主動聯繫並將她載至桃園區一間商務旅館。入住後,陳男趁機對該女子實施性侵,儘管女子多次拒絕,仍強行得逞。桃園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6月。
陳男在社群平台上看到女性友人的貼文後,主動聯繫並將她載至桃園區一間商務旅館。
入住期間,陳男趁機性侵該名女子,儘管對方多次拒絕,仍強行得逞。
桃園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6月。
陳男在偵辦期間坦承犯行,並與女子達成調解協議,賠償18萬元損害金。
法院考量陳男的背景和悔意,最終量刑為有期徒刑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