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庭長邱忠義與法官陳勇松在審理鍾文智科技監控案時,疏於送達裁定、增補理由未註記原因及時間,並涉嫌抽換電話紀錄,導致鍾文智在判決確定後潛逃。高等法院認定兩人違反職務義務,送交法官評鑑,司法院也將提請免除邱忠義的庭長職務。此事件引發對司法程序的信賴危機。
高等法院庭長邱忠義與法官陳勇松在審理鍾文智案時,未將取消科技監控的裁定送達檢方,導致鍾文智潛逃。
合議庭未宣示裁定,且二度增補審理單上裁定內容未註記原因及時間,違反職務義務。
陳勇松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涉嫌造假,損害司法形象及公眾對司法的信賴。
高等法院自律委員會決議將邱忠義與陳勇松送交法官評鑑。
司法院認為邱忠義不適任庭長,將提請人事審議委員會免除其庭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