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訂定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被批評模稜兩可,缺乏強制力。中正大學教育學院院長鄭瑞隆指出,學校應統一訂定校園手機管理規範及具體實施細節,以因應學校現況。立委王美惠及其他專家學者也認為,教育部應更明確界定校園使用手機的相關權利與義務,避免各校因解釋不同而產生問題。
教育部訂定的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被批評含混、模稜兩可,缺乏強制力。
中正大學教育學院院長鄭瑞隆建議教育部應重新統一訂定校園管理規範及具體實施細節。
立委王美惠指出,現行使用原則已超過五年,應更明確界定校園使用手機的相關權利與義務。
嘉縣兒童及少年代表張育嘉認為,統一規定校園手機使用困難,應採納學生意見。
嘉義大學沈玉培表示,手機使用有利有弊,學校應引導學生了解其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