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名賴姓男子於2023年9月不慎墜入公司宿舍的污水井,被李姓同事救出後,對公司老闆提出求償訴訟。隨後,因李姓同事未出庭作證,賴男又將其告上法院,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法院最終駁回賴男的訴訟,認為李男未出庭雖不妥,但並不構成侵權行為,且賴男反告救命恩人的行為違背善良風俗,恐動搖公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
賴男墜入污水井後被李姓同事救出,隨後對老闆提出求償訴訟。
賴男因李姓同事未出庭作證,進而對其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訴訟。
法院認為李男未出庭作證雖不妥,但並不構成民事侵權。
法院駁回賴男的訴訟,認為反告救命恩人違背善良風俗,恐影響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