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地檢署偵辦無黨籍望安鄉長許賢德貪污案,許賢德涉嫌在清潔隊員人事案與購辦物品舞弊案中收受賄賂,已被提起公訴。檢方對行賄求職的6名嫌疑人予以緩起訴處分,並對其他涉案人員依法起訴。全案移送澎湖地方法院繼續審理,許賢德具保280萬元並接受科技監控。
許賢德涉嫌在清潔隊員人事案中收受280萬元賄賂,另在購辦物品舞弊案中詐得19萬7740元。
檢方對許賢德提起公訴,認為其利用鄉長身份中飽私囊,且犯後態度不佳。
行賄求職的6名嫌疑人被緩起訴處分,需支付國庫緩起訴金10萬元。
許姓承辦人與另一許姓員工因相關案件被起訴,3名廠商則緩起訴並交付2到5萬緩起訴金。
全案移送澎湖地方法院繼續審理,許賢德具保280萬元並接受科技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