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已婚沈姓醫師與女病患小玲發生婚外情,兩人多次進行性行為並互傳鹹濕對話。沈妻發現後提告,法院判決沈男與小玲需賠償20萬元,但沈男事後將近千萬房產過戶給妻子作為精神賠償,高院認定他已履行賠償責任,判小玲免賠,全案確定。
沈姓醫師與女病患小玲發生婚外情,導致沈妻身心受創。
沈妻提告後,法院一審判決沈男與小玲須賠償20萬元。
沈男將近千萬房產過戶給妻子作為精神賠償,高院認定其已履行賠償責任,判小玲免賠。
小玲主張自己是受害者,但法庭調閱的對話紀錄顯示她與沈男是合意性交,且其刑事告訴因證據不足被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