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10人涉過失致死交保,主因初判施工不慎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造成5死38傷,台中地檢署初步認定氣爆主因為施工不慎導致天然氣主幹管線斷裂,10名被告包括新光三越副理等5人及協鑫公司負責人等,被控過失致死等罪名,均已交保候傳。
重點整理
氣爆造成5死38傷,主因初步認定為施工不慎導致天然氣主幹管線斷裂。
10名被告涉嫌過失致死、過失傷害與準失火罪,分別以10萬至60萬元交保。
新光三越副理與管理部經理交保金額最高,為60萬元。
瓦斯感知器被拆除與樓層瓦斯總開關未關閉是氣爆發生的可能原因之一,但未被中檢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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