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男子誘騙女子上車後性侵,判刑3年6個月
新北市男子誘騙女子上車後性侵,判刑3年6個月
來源: ETtoday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於2023年11月15日凌晨,在三峽區某超商前以謊言誘騙一名女子上車,隨後將她載往偏僻山區強行性侵。受害女子在友人協助下脫困報警,法院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林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林男起初否認犯行,後來認罪但願意賠償的金額遠低於受害女子的要求,顯示出缺乏悔意。
重點整理
林姓男子於2023年11月15日凌晨在三峽區某超商前誘騙女子上車。
男子將受害女子載往偏僻山區後在車內性侵。
受害女子在友人協助下脫困並報警。
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林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
林男起初否認犯行,後來認罪但願意賠償的金額僅5萬元,被害女子要求100萬元。
法官認為林男手段惡劣且缺乏悔意。
#社會
#犯罪
#法律
找不到符合尺寸 300 x 250 的素材
找不到符合尺寸 300 x 250 的素材
找不到符合尺寸 300 x 250 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