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新聞
賽程
直播
賽果
丈夫強迫性行為致離婚:苗栗法院判決揭示婚姻暴力
來源: ETtoday
苗栗縣一名男子阿宏以「性行為是夫妻義務」為由,強迫妻子小霞發生性關係,連小霞重感冒時也不放過,還要求她穿情趣衣物。最終,小霞不堪其擾,訴請離婚,苗栗地院認定阿宏應負離婚責任,判准離婚,由小霞擔任兩名子女的主要照顧者。
重點整理
阿宏認為性行為是夫妻義務,強迫小霞發生性關係,導致婚姻破裂。
小霞在身體不適時仍被強迫,造成她極大的精神壓力。
苗栗地院判決離婚責任歸於阿宏,小霞獲得子女主要照顧權。
阿宏承認自己的錯誤,願意透過諮商解決問題,但法院仍判准離婚。
#社會
#法律
#婚姻
找不到符合尺寸 300 x 250 的素材
找不到符合尺寸 300 x 250 的素材
找不到符合尺寸 300 x 250 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