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刊登於國際醫學期刊的中國案例報導指出,兩名29週早產女嬰的腎臟被移植給成年女性,引發台灣醫界對其醫療倫理與程序正當性的高度關注。ICU重症醫陳志金在臉書上表示,這並非傳言,而是事實,並提出4項質疑,包括早產兒存活率、受贈者條件、器官捐贈流程效率及捐贈者性別的巧合。台大新生兒科陳倩儀醫師也提出專業質疑,認為早產兒被判定無救但腎臟可用是極不可能的情況。
兩名29週早產女嬰的腎臟被移植給成年女性,引發醫療倫理爭議。
陳志金質疑早產兒存活率高,父母在短時間內決定捐贈是否受引導。
陳倩儀認為早產兒被判定無救但腎臟可用是極不可能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