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僅幫電子菸打廣告慘遭重罰20萬 南投衛生局:任何形式皆違法
高中生僅幫電子菸打廣告慘遭重罰20萬 南投衛生局:任何形式皆違法
來源: ETtoday
南投縣一名高中生小陳在網路上幫忙打廣告電子菸,雖未成功販售,仍被南投縣衛生局依《菸害防制法》處以20萬元罰款。衛生局強調,任何形式的電子菸廣告與販售皆違法,並提醒民眾應遵守「三不政策」。此外,另有一名國中生小旭因在校內販售電子菸而面臨罰鍰,但因未滿14歲,衛生局僅通知其監護人。
重點整理
高中生小陳僅在網路上幫忙打廣告電子菸,雖未成功販售,仍被裁處20萬元罰鍰。
《菸害防制法》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電子菸,違者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國中生小旭因在校內販售電子菸,雖未滿14歲,仍需面臨罰鍰,但衛生局僅通知其監護人。
衛生局呼籲民眾遵守「三不政策」:不嘗試、不購買、不推薦電子菸。
電子菸在網路平台上的販售與廣告越來越多,衛生局提醒民眾注意公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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